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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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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09 16:43:37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做好民族工作,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在此背景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郑重宣示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立场,在我国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现代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要准确把握这部法律的法律定位与法治功能,全面贯彻实施法律规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奋力谱写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壮丽篇章。

法理逻辑与制度建构

以宪法为根本法依据。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中华民族”载入宪法,明确规定“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为新时代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该法首次从法理层面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核心概念,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宣示和明确新时代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政治立场、具体任务和努力方向,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和法治基础。

构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责任体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明确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责任。该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民族一律平等”,同时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应当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专设一章“法律责任”,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组织和个人,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网络运营者等不同群体履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或不正确履行有关规定的处罚规定。通过清单化、责任化的机制,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设定了相应法律后果。坚持权责对等的原则,有助于在全社会凝聚“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的共识,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历史逻辑与时代价值

赓续历史传统的现代法治表达。中华民族是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伟大民族,是各民族凝聚成的多元一体大家庭。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顺应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趋势,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该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中国各族人民始终坚持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大一统信念,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以制度供给回应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化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抓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其中应有之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强调“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健全民族工作协调机制”。这一规定打破了以往民族工作主要由单一部门负责的局限,将社会各方力量纳入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推动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民族工作向多元协同治理转型。该法通过规范各主体的职责,理顺治理关系,有助于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实践路径与效能转化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全面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治理实践,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强化理论阐释,筑牢思想认同根基。要在学理阐释和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解读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培训体系,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系统性、深层次的法理阐释,精准解读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精神与价值取向。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创新宣传话语体系,将“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通过以案释法、情景教学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全体公民的义务,将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夯实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基础。

健全配套机制,构建闭环治理体系。各地各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加快完善与之相衔接的配套法规政策体系,确保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深入人心、落地见效。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效机制、法律实施监督检查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民族领域舆情监测与风险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闭环治理体系。

聚焦民生福祉,彰显深层价值。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通篇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这部法律贯彻实施,有助于更好赋予民族地区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要聚焦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让各族群众在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共享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让各族群众深刻感悟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同心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吐尔文江·吐尔逊 系浙江师范大学边疆研究院教授、浙江师范大学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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